憶桃叔

    那年我大二才21歲,你還沒買車還騎著野狼,你帶我去高雄做歌劇鄉村騎士與丑角,你是燈光設計,我因為無法打出你設計的追蹤燈效果跟你發脾氣,我說怎麼可能只有半身光區跟著演員移動,演員一倒在床上,要0秒同時縮小光圈移動只剩一個頭的大小還要換成紅色色紙,你笑著說做不到了吧。同年你帶我及lulu去南投做舞之雅集,你已買了車,我在外區貓道調燈,你睜大了小眼睛用手指了指手臂,我心裡納悶著這是哪一招?回到台上問你那是什麼暗號,你說要我調「毛」一點,我心想你又不是長毛猩猩,我怎麼可能看的到你的手毛,我還記得側燈不算舞台上的燈及外區連包廂總共只有19顆燈會亮,演完團長在台上感激的握著你的手說:張先生,這是我看過最棒的燈光設計,拆完台凌晨你開著車我們一路說說笑笑,一過收費站就被警察攔下來,我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警察用手指了指,我一看挫賽,我忘了綁安全帶,正準備跟你抱歉時,才發現你也忘了綁安全帶,結果吃了一張紅單。

    22歲我大三,雲門復出前二個月,你跟老賊學長帶著我與我同學,到內湖萬客隆外空地去整理雲門休息時的貨櫃,你要我們二個小蘿蔔頭騎機車把白蛇傳四米長的蛇窩載回八德路的雲門實驗劇場,管他的你都不怕我怕什麼,一路歪歪斜斜所有人車都跟我們行注目禮,載到後腰也閃了手也扭了連牙齒都有點搖了,雲門復出時名牌與換裝,老師在觀眾席喊說:阿桃,牛犁歌的銅環我叫你去新港找,你找了沒?你滿身大汗說:找了找了,然後老師說拿給我看,你一邊走一邊說:死了死了,我忘記了,我聽了說那你還敢騙老師,三樓ET拆下來的軌道吊桿的勾環好像是銅的,你一聽就說快帶我去看,沒想到老師看了滿意的點了點頭,我們就先跟劇院借來用化險危機,23歲我大四時在雲門旁邊的小龍喝酒,你說要我看遠一點,你看的是十年後的我在做什麼,1995年我與lulu不和,我吵著要離開雲門,你說我和lulu是你的左右手,少了哪一隻手都會對你造成不便,我說:你只能選擇要左手還是要右手。

    1998年我離開雲門時,你對我說我是雲門撒出來的種子,不管我在哪,我要記得我是雲門人,做的是雲門事,不管做什麼都要像在雲門時的做事方式,幾年前一成新居落成請你吃飯敘舊找我做陪,一成說想把希爾特收了去開餐廳,你看了看我以學長的口吻對一成說:我們這一輩是建華他們的未來,是他們的希望,我不准你收。我都還來不及問你我之後的十年要做什麼,1999年我從紐約遊學回來,被老師在台中皇家的大廳逮到,老師問我為何不回雲門?我說沒人找我回去,他說他要叫你找我回去,你知道老師開口我會裝傻,可是你開口我不會有第二句話,為什麼你始終都不開口要我回雲門?你說帶人帶心,你帶走了我的心,可是我還學不會如何能帶到別人的心,可你卻走了,我好想再看一次你騙超哥吃「齒邊肉」的情景,我好想再敬你一杯酒,跟你撒嬌叫一聲桃叔,可是你卻走了,我再也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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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桃叔

    桃叔:

    中午開始陸續傳來你走了的消息,我強忍著淚,不能讓自己在劇場裡落淚,不能讓情緒影響工作,簡訊中說到晚上730之前都可以去送你最後一程,我想立刻從台中趕回去台北,可是又怕你生氣,因為你沒教過我可以工作丟一邊,不負責任的離去,我只能在心中祈禱趕快把台裝完,裝完我就可以請假回去奔喪,見你最後一面,電話一直來,講到都快沒電,台也裝不完,聽說你明天一早就到宜蘭火化,所以只能今天去送你,隨著時間一直過,我知道我無法開車回去看你了,我想反正我也看不清楚路,改坐高鐵我可以多裝一個小時的台,等工作到一個段落再走,直到小朋友與大聲公先去看了你,打電話告訴我說只到晚上7點,我慌亂的隨便交待後,連外套都沒拿就衝出劇場,因為我知道如果我不破例,就再也見不到你,原諒我,桃叔,這不是你教我的,可是我顧不了這麼多了。

    到了高鐵最近的車,已經沒有車票,售票小姐說下一班直達台北只差6分鐘,我說我等不了6分鐘,買了票站在廁所旁一路哭回台北,你知道的,我是愛面子的,我不想讓人看到我哭,高鐵上小朋友打來再三叮嚀,說我不能下了高鐵就跳上計程車,因為,這樣會來不及,要坐捷運才來的及,上了捷運我完全哭不出來,因為我怕來不及,怕你不等我了,下了捷運忠義站跳上計程車,已經77分了,趕到和信醫院B2,一出電梯怎麼會是餐廳?另一邊是去辦公室?我慌亂的到處找,忽然有人說:你是來看阿桃的嗎?我用力點了點頭,他就推開像是牆壁的門帶我進去,若蘭姐看到我就說趕快去看看桃叔,芠芠姐對你說建華來看你了,我完全傻住不知該說什麼,跟您鞠個躬,怕耽誤到後面的人跟你相處的時間,就趕快退到外面走道,芠芠姐看出我的不捨,說你要不要進去跟桃叔說說話。

     我坐著努力讓自己不哭出來卻淚如雨下,你等著看我長大等了20年,連最後一程都還耐心的等著遲到的我,我把手指頭塞入口中用力咬著還是止不住淚,不停的深呼吸怕哭出聲音,直到芠芠姐拿面紙給我,我強忍著說:芠芠姐,建華沒給雲門丟臉,建華也沒給桃叔丟臉,就再也說不下去了,到了要移靈的時間,我雖像要不到糖的孩子賴著不肯走,卻也知道不能耽誤你啟程的時間,也要讓芠芠姐及你的親人送你最後的一段路,我退到走道外看著他們把你推到另一個房間,我也好想跟去陪在你身邊,可是我不是家屬,只能站在走道外眼睜睜的看著,直到芠芠姐出來趕我們走,我坐上高鐵又回到台中,之前因為我不愛喝酒,沒能陪你多喝二杯,今夜就讓我好好的陪你喝上幾杯酒,送你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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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好痛,椎心之慟。

    桃叔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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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同學請上台

    這是主辦人在她的部落格中留下的內容:

發現自己真的沒辦法天天寫部落格,這真的是一件需要極大毅力才能完成的事!

用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籌畫一場座談會,在臉書上邀請預設參加的群組,一共有31位確定報名,45位 不確定。我看到這麼多的參加人數不禁惶恐起來,心想一定要把這場活動辦得有聲有色!又極力邀請兩位優秀的人士來出席,分享豐富的跨領域經驗~但是愈靠近活動日,心裡愈發毛,我又發了請大家確定要出席的信函,果然原本答應出席的人,紛紛回信告訴 我當天不能來了!還有許多人根本沒回信!

我驚覺事情嚴重了,經過審慎考慮判斷,我把最壞的情況告訴特別來賓,也告訴自己,大不了一個都不來,但是我還是得到 場,否則對不起自己與來賓好友!時間到了,時間過了,真的一位都沒有出席!來賓瞠目結舌地說:「我以為最少會來五位吧?或者遲到?」我告訴自己,要平心靜 氣面對這個情況,雖然我不知道為何會這樣?

這就是在臉書上辦活動的問題吧。

因為忙這件事,我家爸爸成為家庭主夫,周末沒去加班,帶孩子一整天,在此感謝他......,雖說帶孩子應該是夫妻兩個人分攤的責任,但是他心甘情願讓我 在外忙碌,沒有一句怨言,我真的很感動…..

今後要辦活動,還是得密集地連絡與提醒,不要以為報名就表示一定會出席,還有活動內容吸不吸引人?這都是主辦單位要 謹慎籌畫的內容,而且我可以辦活動,別人也可以不參加啊!為什麼一定可以吸引到我想吸引的族群呢?

這是一個經驗,也是一個教訓。

五小時的奮鬥史,應該改為一生的奮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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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股熱情被澆熄

    這是原本今日2010/03/20「劇場同學請上台座談會」活動流程:

日期:99.3.20(週六)下午2:00~4:00

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23815Mini Bar

流程:

13:30~14:00 相見歡~暖場雞尾酒會

14:00~14:20 開場主題:劇場人,你一定要知道的權益問題!(不才敝人我)

14:20~14:40 特別來賓演講(竹科資深人力資源顧問)

14:40~15:00 Q&A

15:00~15:10 Break

15:10~15:50 文創法通過後,劇場人的生存之道(世駿兄)

15:50~16:00 Q&A

16:00~16:10 閉幕

特別來賓:

林世駿(專業理財顧問)

竹科資深人力資源顧問

    昨天主辦人也是我的好友很沮喪的打電話給我,說座談會可能要被迫取消,因為答覆的回函沒有任何人會出席,雖然之前我就不看好,告訴他說真的出席的人有3個就算了不起了,可是她還是半信半疑的努力準備,並且說先前答覆會出席或有意願的人有幾十個,所以她天真的以為可以為劇場盡一份心力,我冷冷的告訴她:「這就是劇場黑衣人」。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不是所有的活動都是錢太多沒地方花,是消化預算的活動,從這個不收費的活動中,主辦人個人張羅場地,準備雞尾酒會,邀請其他領域的專家來演講,想針對劇場黑衣人給些專業的建議,只因她是北藝大畢業的學生,雖然目前不在劇場工作,但是仍然熱心持續的關注劇場,希望能提供些幫助,不料白忙一場,而這就是劇場黑衣人的回報,也許是大家在答覆時都樂觀其成,想說到時不去也不差我一個,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結果,其實這樣的結果不是新鮮事,在每一個關心劇場黑衣人的活動中都得到相同的答案,真的,劇場人就是ㄧ盤散砂,根本不希望環境變好,不關心不參與不付出,然後說都不知道有這些訊息,知道了又怎樣,還不是不參與,活動時間從星期一到星期日都不適合,根本想的是天上會掉下禮物,什麼都不用做環境自然會變好,保障福利自然會來,對,大家繼續慢慢想吧,看何時會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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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樹下論壇

    寶島一村又巡迴到了台南,這是寶島第73場的演出了,由於三月份開始藝文界納入勞基法,可是根本沒有配套措施,甚至政府各機關的說法也都不一,勞委會說應該開執行業務所得,台北市勞工局說應該開薪資,國稅局說不能開執行業務所得,一定要開薪資,這種眾說紛紜的各自解釋,也不見文建會或是文化局出面,好像這些不是他們的業務,就不用自找麻煩,所以弄的各個團體也各自解釋,各自找尋對勞基法解套的方式,有的經由簽定承攬契約而改變勞雇關係、有的打算就給勞健保及勞退6%,其實這些都還好,重要的是工時,這個行業根本無法適用勞基法裡面的工時規範,再加上年前的俊哥上電視事件,燈光毛哥在技排完後等待演員進劇場的空檔,罕見(其實是第一次)的招集技術人員溝通交談,我笑說是毛主席召開樹下的國事會議。

    毛主席慷慨激昂的呼籲大家要關心自己的工作環境,毛主席語錄:「劇場是年輕人的行業,老了就沒人要了…….,到了60歲還有人找我做案子的話,我拼了命爬也爬去做。我馬上接著說每次出國演出,看到那些白頭髮的老先生還在拉fly或是修理道具,就讓我羨慕不已,能在劇場裡退休是多麼美好浪漫的事,在現今的台灣是不可能,可是在美國、法國、德國、加拿大、俄羅斯比比皆是,在很多國家都是如此,劇場工作資歷超過30、40年的根本不算稀罕,我曾經在德國問一個白髮白鬍子的道具老公公做道具有多久了,他笑著從老花眼鏡上方看著我說:快50年了。毛主席又說:希望有有能力及影響力的人或團體,能夠帶領大家讓劇場這個環境變得更好,大家一起參與關心,我馬上就吐他草:TATT辦的「劇場人的早餐約會」最後來幾個freelance?答案是只有一個,要不是戲專正熙老師帶了一票戲專的學生,還有幾個從crew身分去雲門、劇院上班的朋友參與,根本結不了案。

     其實20年前我就參與了在雲門實驗劇場的那次劇場人盛會,各方前輩熱切的發言要成立劇場工會,要團結讓劇場環境變得更好,20年來看過多少前輩老師的熱情一次又一次的被澆熄,因為每一次的結果都證明了:劇場人是冷漠的,劇場人是不願意參與,劇場人是ㄧ盤散砂,劇場人是不在乎環境會不會變得更好,劇場人根本不需要工會。在我擔任TATT的理事之後,感觸更是如此,常常抽空去開會,有時是在南部做案子特地自己花車錢趕回來開會,有時是原本有空答應會出席開會然後案子又來,一樣是為了開會推了案子,TATT從理事長到理監事全都是無給職的,開會只有便當,沒有出席費或是車馬費,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希望能做一些事,讓這個環境會更好,可是這個環境裡許多冷漠的人總是說:根本不知道TATT做過甚麼事,是啊,因為你根本不關心當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參與,「劇場環境」是在劇場裡的每一個人的環境,不是TATT的,就像毛主席說的「做了可能會有,不做一定不會有」,我還是會悲觀的繼續為這個環境盡一份力,因為20年後仍舊如此,和現在一樣,討論著20年前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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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景二段折收 

    到了舞台懸吊空間高度不足的劇場,例如新舞台或是國父紀念館,對於飛不掉的懸吊軟景最常見的解決方式就是加裝軌道,把上下升降的懸吊方式改為軌道的左右橫移,但是如果一定要維持上下升降的方式或是想省下租軌道的費用,通常我們會使用二段折收的方式,當然也可以使用捲軸的方式,可是舞台布幕動輒就18米寬,這麼長的跨距中間不能有吊點,僅靠軸心二端來懸吊,那軸心必須強壯到無法想像的程度才有可能,所以雖然二段折收的方式會造成幕的升降時的不太平整,可是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而使用二段折收的方式時通常我們會問是亮場還是暗場升降?如果是亮場升降,為了畫面好看的因素考量,我們會先用劇場本身的吊桿懸吊系統將幕飛到最高,再接著操作外加的懸吊系統,這樣的方式需要二人操作,可是如果是暗場升降,我就會選擇二套系統同時的方式,因為這樣只需要一個人操作劇場本身的懸吊系統,至於外加的懸吊系統就交給重鐵就好了。

    至於第二套外加懸吊系統的方式又可分成二種,繩子綁在幕的底緣折收後就成了U字形,繩子綁在幕的下方2/3處折收後就成了N字形,通常會選擇U字形,因為布幕不需要處理就可以直接裝設外加懸吊系統,可是如果U字形仍會飛不掉而穿幫,那我們就會在幕的下方2/3處縫製綁帶或是底桿袋管,這樣就能折收成為N字形,假設幕的高度為9米高,U字形折收後變成約4.5米高,N字形折收後變成約3米高,不管是哪種方式,我們會將吊桿升到最高,再將外加懸吊系統的繩子拉緊綁在重鐵上,當桿子往下降時,由於桿子與地面的距離縮短,外加懸吊系統繩子的二頭一邊綁了地面的重鐵,一邊自然會被幕的重量往下帶,於是折收的布幕就打開而平整,反之亦然,當吊桿往上升時,由於吊桿與地面的距離加大,但是外加懸吊系統的繩子長度是固定的,繩子一頭綁在地面的重鐵上而無法移動,繩子另一頭經由滑輪就自然的隨著桿子往上升而把幕的底緣1/3處往上拉,也就可以省下第二個操作外加懸吊系統的人。

    有時在配合燈光做畫面時,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我會出些模擬考題給小朋友動動腦,免得他們只帶耳朵而不帶腦,不管圖畫得如何,只要畫得出來就是經過腦袋想過,也才是真正瞭解,只用耳朵聽而沒經過腦,往往左耳進右耳出,等到真要用時又是一副鴨子聽雷完全不知,做幾次忘幾次。

DSC01837.JPG  

繪圖:白丞崴(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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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會計與勞基法

    已經進入了藝文界適用勞基法的三月,可是對於如何因應,似乎仍有許多無法解決的困境,舉例來說,對於扣繳憑單上crew的所得到底應該是薪資還是執行業務,似乎我們的政府機關是各吹各的調,記得上次我去拜訪勞委會時,勞委會長官的回答是適用勞基法後,如果團體(資方)仍舊開立薪資而非執行業務所得,那可能會要面對罰則,因為就算只工作一天,開立薪資就要負擔勞工的勞健保及勞退6%,否則就應開立執行業務所得,之前我總認為許多團體為了對自己有利而選擇開立所得類別為50薪資,最近跟一些劇團行政交換意見時(勞委會長官要我們多跟團體宣導),才發現許多團體開立薪資是不得已的,因為同樣是政府機關的國稅局根本不讓團體開執行業務所得,之前就有某大團為crew開立執行業務所得,結果國稅局認為有問題,叮的團體滿頭包,有人表示其實民不與官鬥,你告訴我該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可是你不能一個給死,一個給亡,怎麼做都有政府機關認定是違法,總要給條路走吧。

    而有些團體為了適用勞基法的解套方式,是將原本屬於臨時雇傭的crew,經由簽約的模式改為委任的契約方式,藉此避掉勞健保及勞退6%,可是會計又有意見,會計的建議是應該找中間仲介公司,改成承攬關係,這無法解決的燙手山芋讓承攬的公司去煩惱,而不是劇團自己去面對,這使我想到了1995年雲門去美國演出時,在紐約因為有強勢的工會,所以一個crew一小時我們要付22~30美金,可是隔週到了LA,因為那裏沒有劇場crew的工會,所以一個crew一小時我們只需付9~12美元,差很多吧!當然我沒細問在紐約的crew要繳多少錢給工會(工會會抽多少%),反正台灣沒有劇場工會,可是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就像臨時工的人力仲介公司,中間過一個手二頭賺多少?資方多付出勞方被剝削,對現在自己找crew的勞資雙方都吃虧,而一個勞基法大家各自解釋,反正我只關心我管的範圍,其他的不關我的事。

    我們的政府機關各自解釋,可是這不是單一團體或個人的問題,這是ㄧ個產業(如果藝文界真的有產值而能稱為產業)中勞資雙方每一個人都將面對的問題,難道文建會不該出面斡旋協調,為大家找出一條路嗎?如果政府機關是無法期待,那表盟呢?表盟是可以依靠為大家找出解決之道的嗎?還有什麼關心藝文界的有力人士能來解套?而不是只有一句「三月開始藝文界適用勞基法」而沒有任何配套,國家劇院一向只開薪資所得,可是他從來沒負擔過我的勞健保及勞退6%,明年我收到扣繳憑單時,我應該照勞委會的官員說的要勇敢申訴,爭取勞工應有的權益嗎?他說電腦都會有記錄,只要申訴100%一定查的到,只要有團體敢開薪資所得而沒有為勞工辦理勞健保及勞退6%(即使工作一天也要),就會準備面對罰則。健保的繳費單位是月計,那是不是每個月只要工作一天就有人要負擔整個月的健保的費用呢?滿腦子疑惑不知誰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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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文化中心吊桿資料

    感謝建智辛苦丈量與製作台南文化中心整建後的hanging list,增加了一個音響反射板,增加了一個電動燈桿,翼幕桿不再是分段無法移作他用的二段吊桿,無形中等於也增加了6桿空桿,桿距與整建前有些許不同,原本PS的燈桿A更往觀眾席311cm,已經完全到了觀眾席座椅上方,表格中在地面量重鐵架位置的桿距,與備註欄中在grid丈量的數據有些不同,猜測可能是建築物本體並不完全垂直規矩,因此有誤差情形發生。

吊 桿 桿 距 表

工程名稱: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整建工程第二期工程   製表人廖建智

桿號

桿位名稱

T0 PL距離(CM)

操作方式

備註(頂棚量的距離)

燈桿A

觀眾席上方燈桿

-957

電動

-957

燈桿B

樂池上方燈桿

-355

電動

-355

PL

鏡框線

0

 

0

1

手繪大幕

30

電動

30

2

眉幕

50

手動

50

3

()1

70

手動

70

4

對開大幕

100

電動

100

5

空桿1

130

手動

130

6

燈桿1S

170

電動

178

7

()2

230

手動

222

 

反射頂板1

288

電動

288

8

沿幕1

330

手動

340

9

燈桿2S

380

電動

380

10

()3

415

手動

425

11

空桿2

435

手動

445

12

空桿3

455

手動

465

13

空桿4

475

手動

485

14

空桿5

495

手動

505

15

沿幕2

515

手動

526

16

燈桿3S

570

電動

570

17

空桿6

620

手動

615

18

()4

640

手動

635

19

中隔幕1

660

手動

652

 

反射頂板2

710

電動

710

20

沿幕3

760

手動

750

21

燈桿4S

795

電動

795

 

反射背板

880

電動

880

22

()5

935

手動

935

23

空桿7

955

手動

956

24

沿幕4

975

手動

975

25

空桿8

995

手動

995

26

空桿9

1015

手動

1017

27

燈桿5S

1040

電動

1040

28

空桿10

1125

手動

1125

29

空桿11

1145

手動

1145

30

天幕燈桿HS

1170

電動

1170

31

空桿12

1215

手動

1195

32

()6

1235

手動

1215

33

空桿13

1255

手動

1235

34

空桿14

1275

手動

1255

35

底幕2

1315

手動

1275

36

空桿15

1355

手動

1317

37

空桿16

1375

手動

1355

38

投影幕(RP)

1395

手動

1440

 

舞台最深

1470

 

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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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碌與勞基法

    今天看了網路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9/58/20b31.html:勞委會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要求員工假日值班,先決條件是必須取得員工當事人的同意,而且必須支付雙倍的日薪給員工,除非員工同意,否則雇主不能要求員工補休。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原音)這是有關勞基法第37條跟第39條的規定。原則上,休假是屬於勞工的權利,所以雇主是要徵得勞工的同意,不論是工作或是補休也好,如果他真的同意來工作,不補休的話,這個工資是應該要加倍發給。』

勞委會表示,假日值班的員工享有領取雙倍的日薪或是選擇事後補休,並非只限於農曆春節,平常的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也都適用,呼籲勞雇雙方做好協調溝通,免去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這使我想到如果以一個工作20年的劇場crew,時段費800元來計算(時薪200),假設以每週滿時段21個時段計算,他週薪是16800元,每月滿時段月薪可上70000,看起來是相當不錯的收入,可是如果是正常的上班族,一週5日每日8小時(2時段),所以每週10個時段8000元,工作20年月薪三萬出頭,你還會覺得不錯嗎?如果照目前我所瞭解的勞基法計算,先不管二週84小時的工時上限,僅以勞基法中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應該是多少收入呢?正常每天自0900到2200共11個小時,超時3小時,第9、10小時要加1/3的加班費,第11小時要加1/6的加班費,所以一天是8X1+2X1.33+1X1.66=12.66小時,星期六及星期日都是雙倍薪,所以各是25.32小時,所以一週是周一到周五12.66x5+周六、日2x25.32=113.94個小時,每個小時200元,所以週薪是22788,所以適用勞基法後,如果單是收入差異,每週就差了近6000,每月就差了24000以上。

    我當然是悲觀的認為三月藝文界適用勞基法後,沒有藝文界的資方會願意用這樣的計算方式來計算,因為大家都會說這樣資方會增加支出,會撐不下去,劇團倒了crew也沒案子可做,可是勞基法是在民國 74 02 27 日就發佈實施,劇場人至今大多數人連勞保都沒有,沒有勞工身分不受勞基法保障作次等國民已經25年,有多少資方的房子車子是用crew的賣命超時工作換來的?為何同樣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差別待遇卻是如此之大?劇場crew也同樣有繳稅啊,可是從沒被政府照顧過,看了勞基法的相關規定,會以為是歐美等西方先進國家的法律,會不敢相信我們也有如此先進的法律,可是可憐的劇場人,沒勞健保、沒年休、沒退休金、沒加班費(夜間才加成),所有勞基法保障勞工的權益都沒有,作次等勞工已經25年,會不會繼續下去?很快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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