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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2012表演製作管理人才培訓班6(production management)

       某個程度來說美國也不是每個案子都能有PM的規模,所以Mike也說有時規模大到他無法照顧現場時他就會另外找舞監,否則他就是PSM,也就是說沒有PM(製作經理)時就是PSM(製作舞監),有PM時就只需要SM,而我去年在美國演出時也曾問過美國朋友通常舞台、燈光、音響等不同部門有衝突需要協調時,是誰來主導溝通協調或下決定,我得到的答案是通常是由PM來主導,一般都是PM找需要協調的部門大家一起溝通,大家喬好就好了,而不是直接由PM決定再告知大家,我又繼續追問那如果沒有PM的職位呢?美國朋友的回答是那就TD、ME他們自己協調啊,大家都是大人,總會找到都能接受的方案,其實做演出本來就是多少時間、多少人、多少錢及多少事,沒有說非得要到多少人多大規模才能辦事,組織規模只是幫助釐清責任確保事情不會被遺漏沒人處理,你不會要求3人小公司除了董事長、總經理及會計外,還要有副總、經理、襄理、副理、主任………才能做事吧,編制不夠大就從一定要有的職位先找人,再將這些職位以外的事分配給這些人認養,不是嗎?否則就是大家都拿少一些再增加人啊,我記得我剛開始當TD時某個名氣很大的團嫌TD時段費1200元太貴,我說如果老師嫌貴可以考慮不要TD可以省更多,後來是舞監說這次太複雜他無法兼顧一定要有TD,他不用兼顧TD事情變少了願意舞監費拿少一些,慢慢團體才逐步接受要有TD這個職務。

       所以crew也好舞監也罷,任何職位的人都一樣,你把自己畫地自限愈做愈小,這不是我的事那也不是我的事,如果你不是獨特到完全不可取代,到最後就會變成小廟供不起大佛,雖然你很專精很專業,但能做的事太少及太難溝通,要的價錢又高,當然成為被取代兼任的優先人選,所有的事情都必須要有人做,搞不好找個不這麼專業但配合度高能做很多事的人反而讓演出更順利,每個人的價值認定在職場上決定權在出錢的老闆手上而非自己,自我感覺良好請留在家裡或是自己當老闆,否則做一個職位應該先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再看劇團期待你做什麼,當每個人都想把自身工作做好而願意多做一些時,團隊的力量才能發揮到最大,就像早期定馬克都是舞監或是舞監助理的事,可是舞監組通常只有一人或兩人,每次全世界都在台上等舞監助理拿著剪刀剪夜光膠帶才能定馬克,後來我就利用時間請舞台組在配合燈光調燈時先製作好各種形狀的夜光膠帶,定馬克時就無須等待,讓大家都能節省一些時間可用,我也可以說定馬克是舞監的事不是我TD的事,幹嘛要我的crew做,可是那當舞監開口說他人不夠請你幫忙時你幫不幫呢?辦法是人想出來的,有許多事你的主動別人是歡迎而不是感覺到工作權被侵犯不舒服。

       要把職位做大有許多附加價值產生,才會有獨特性及不可取代性,當環境成熟到不僅僅是求有人把事情做了就好,而是求有人把事情做好,又有適當的人出現能真正扛起責任,這個職位的需要性就會被建立起來,如果檢視前製的過程,有許多案子在前製的錯誤決定所浪費的錢,不要說請個PM足夠,有的請幾個PM都綽綽有餘,職位的價值是由人所創造出來的,重要的其實不是有沒有PM這個職位,而是讓老闆覺得有你來當PM他可以放心,這個錢花得值得,當他因為你PM做得好而了解到PM的重要性,以後他就會覺得沒有PM怎麼行,等到有了真正PM的職位產生,那舞監、TD及行政就能把自己的份內事做得更好,在此之前只能大家都多分擔一些,我期待台灣能早日像美國、新加坡或香港有成熟的PM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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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