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劇場多久能夠沉淪2
針對這些傳言,我上了民雄演藝廳的網站,在下載專區裡找到了所謂的切結書及演出 技術協調會表格,提供各位參考,其內容如下:
2010/03/31版本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租借場地演出注意事項切結書
一、舞台面、觀眾席、前台大廳區域嚴禁飲食、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嬉鬧奔跑、攜帶寵物及進行其他非排練或演出性質之行為;吸煙者請至室外,違者依菸害防治法規定罰款。
二、2、3樓化妝休息室內不得飲食(白開水.礦泉水除外);1樓大、小後演室、後台準備室可開放飲食,並請於每日離開前將垃圾帶至卸貨口外垃圾子車放置。
三、請於技術協調會時提出工作人員名單,以申請相同張數之工作證於進出前後台及出入口時配戴,非工作人員名單上之人員一律禁止入內,並於演出結束後將工作證全數歸還。
四、為保持演出團體與本中心技術人員之聯繫,於演出裝台期間配置演出團體對講機一只,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除技術協調會時提出申請使用之空間之外,皆為非開放區,請勿隨意開啟、進入、使用。
六、排練及工作人員應穿著適當之服裝,禁止穿著涼鞋拖鞋,如未遵守而導致傷害,本中心概不負責。
七、演出團體工作人員應遵守技術協調會約定之事項執勤,並配合本中心執勤人員所做之協調與指示。
八、演出團體為前台佈置所租借之器具、設備,及其演出文宣、節目單、花束等物品,於演出結束後應復原歸位並清潔場地。
九、演出團體如有借用、使用本中心器材設備時,應由本中心技術人員陪同;攜帶任何器材離開本中心視為偷竊,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演出拆台結束後,應通知並會同本中心技術人員進行場地檢驗,復原本中心基本燈光、舞台、音響技術配置後方能離開。
十一、操作劇場相關設備時應依照本中心劇場技術操作守則之規定。
十二、違反以上注意事項及技術協調會所約定之事項,依下列項目罰款,並由保證金中扣抵。
違反事項 |
罰款金額 |
違反事項 |
罰款金額 |
遲到(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
NT 1,000元/時 |
非工作名單上之人員進入 |
NT 1,000元/人 |
違反第一、第七項規定 |
NT 1,000元/次 |
擅自進入使用未申請之空間 |
NT 1,000元/人 |
室內吸煙 |
NT 3,000元/次 |
擅自操作使用設備及器材 |
NT 1,000元/次 |
遺失中心工作證 |
NT 500元/張 |
場地環境器材未復原及清潔 |
NT 1,000元/次 |
未將垃圾帶至垃圾子車 |
NT 1,000元/張 |
劇場設備配置未復原 |
NT 2,000元/次 |
茲為 於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於本中心 裝台演出
願意遵守以上規定事項,特立此據,以為憑證。
此致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立據人: 簽章:
立據人身分證字號:
立據人連絡電話:
立據單位:
立據單位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2010/04/08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 演出 技術協調會表格 |
||||||||||
表演藝術中心 前台督導 |
分機: |
表演藝術中心中心舞監 |
分機: |
|||||||
演出單位 |
|
演出節目 |
|
場地 |
|
|||||
全長時間 |
共 分鐘 |
延後開演 |
分鐘 |
中場 |
分鐘 |
上下半場 |
分/ 分 |
|||
負 責 人 |
電話: |
舞台監督 |
電話: |
|||||||
工作時間 |
自 99 年 月 日 星期 時 分 迄 99 年 月 日 星期 時 分 備註說明:劇場工作時間為0900~1200,1400~1700,演出前一日另開放1900~2100. |
|||||||||
演出時間 |
99 年 月 日 星期 時 分,共演出 場 備註說明: |
|||||||||
錄影(音)場 |
£無 £錄影 £錄音 開放觀眾:£無 £有,限制資格: 年 月 日星期 時 分,備註說明: |
|||||||||
演 藝 廳 觀 眾 席 |
£1F觀眾席 £2F觀眾席 貴賓席:£無£有,位置 *使用實驗劇場無須填寫 |
|||||||||
實驗劇場觀 眾 席 |
£1F單面式 £1F三面式 £1F四面式 貴賓席:£無£有,位置 £2F正面觀眾席 £2F右舞台觀眾席 £2F左舞台觀眾席 *使用演藝廳無須填寫 |
|||||||||
前 台 部 門 |
||||||||||
前台負責 |
前台負責人: TEL: 工作人員:共 名 (中心每場提供15-20人負責前台驗票帶位服務台等,現場售票、節目冊及周邊商品販售請自行負責) |
|||||||||
節 目 單 |
£無 £販售 £贈送 |
其他商品 |
£無£販售: £贈送: |
|||||||
中心器材 |
£長桌: 張 £椅子: 張 £桌巾: 條 £立牌: 座 £其他: |
|||||||||
自備器材 |
£無 £活動看板 £宣傳海報(無痕膠帶) £立牌 £其他: (前廳佈置請一律用無痕膠帶,如有損傷請設法復原) |
|||||||||
票務處理 |
£一人一票 £贈票 £索票 £免票 |
|||||||||
£演出團體現場售票 £兩廳院/年代 現場售票 £其他: £身高限制: 公分 £年齡限制: 歲 |
||||||||||
遲到觀眾 處 理 |
£聽從演出單位舞監指示進場 £中場休息進場 £無限制,但每次需3人以上 £聽從: 指示,於: 後進場 |
|||||||||
演出結束 |
£無 £簽名會(前廳)£握手會(前廳)£拍照會(前廳) £ 其他: (演出後前廳活動請於15~20分鐘內結束,方便中心做清場整理與前台管理) |
|||||||||
前台狀況 處 理 |
※觀眾吵鬧、攝影、錄影、錄音…等經勸阻無效,請志工(中心/演出團體)導引離場。 ※觀眾獻花,交由演出團體前台代為轉送,一律禁止攜帶入場。 ※禁止觀眾攜帶食物、飲料、水…等入場。 其他:
|
|||||||||
舞 監 部 門 |
||||||||||
舞台監督 |
舞台監督: TEL: |
|||||||||
前後台 工作證 |
£團體自備,共計: 張 £借用中心識別證,共計: 張 演出人員: 人,前台人員: 人,技術人員: 人,攝錄影人員: 人 (前/後台及觀眾席工作人員皆需配戴工作證,借用中心工作證若遺失需賠償500元/張) |
|||||||||
備註 |
|
|||||||||
服 化 部 門 |
||||||||||
使用空間 |
£1F-40人大後演室 £1F-20人小後演室 £道具修補室 £2F-3人化妝室: /(共3間) (*2F化妝室備有淋浴設備) £2F-15人化妝室: /(共2間) £其他 |
|||||||||
備註 |
|
|||||||||
燈 光 部 門 |
||||||||||
燈光施作 |
£演出燈光執行: TEL: £外租公司: 負責人: TEL: 工作人員:共 名 |
|||||||||
控台位置 |
£觀眾席後方 £右舞台 £左舞台 £其他: |
|||||||||
外加電源需求 |
£無 £有,中心電源: V(三相四線)位置: £自備發電機: 台/位置: 用途:£Dimmer £電腦燈 £其他: |
|||||||||
使 用 中心器材 |
£基本燈光配置(含舞臺上基本燈具數量,色片夾,GOBO HOLDER,IRIS,EX-CABLE等) £ETC燈光控制器(含REMOTE CONTROLLER) £ETC訊號分配器 £側燈架 座(限演藝廳使用共10座) £1200W追蹤燈 支(限演藝廳使用共2支) £其他: (*使用中心器材需自備專業燈光技術人員) |
|||||||||
演出團體自備器材 |
£無 £Dimmer £電腦燈: 支 £外製燈具 £噴煙機: 台 £乾冰機: 台 £彩帶噴筒: 支 £泡泡機: 台 £追蹤燈: 支 £其他: |
|||||||||
備註 |
|
|||||||||
舞 台 部 門 |
||||||||||
舞台施作 |
£演出舞台負責人: TEL: £外租公司 負責人: TEL: 工作人員:共 名 |
|||||||||
使用範圍 |
£前廳 £舞台區 £道具修補室 £樂池/升降平台(高度定位後演出中不可升降) |
|||||||||
使 用 中心器材 |
£基本舞蹈地板(固定舖設) £大幕 £沿幕 £翼幕 £中隔幕 £背黑幕 £天幕(固定桿位) £音響反射板 £其他: (中心無演出用投影機及鋼琴,演出需要請自備) |
|||||||||
演出團體 自備器材 |
£無 £懸吊軟景 £懸吊硬景 £臺車景片 £Truss/Tower £黑紗 £白紗 £雪花袋 £軌道/滑輪 £道具 £投影機 £其他: (例:汽球……) |
|||||||||
備註 |
|
|||||||||
音 響 部 門 |
||||||||||
音響施作 |
£演出音響執行: TEL: £外租公司 負責人: TEL: 工作人員:共 名 |
|||||||||
控台位置 |
£觀眾席後方 £右舞台 £左舞台 £其他: |
|||||||||
音響使用 |
£使用中心音響: £PA £MONITOR £外加音響,訊號進中心音響 £獨立音響系統設備 £其他: |
|||||||||
外加電源 |
£無 £中心電源: V(三相四線)位置: £自備發電機: 台/位置: |
|||||||||
借 用 中心器材 |
£無 £無線麥克風: 支(共2支,每支需自備3號電池*2) £舞台監聽喇叭 £使用中心須知 £Intercom: 組(共5組-耳機+子機+訊號線) £譜架: 支(共80支) £譜架燈: 組 (共60組,每組需自備4號電池*3) £其他: |
|||||||||
演出團體自備器材 |
£無 £有線麥克風 £無線麥克風 £舞台監聽喇叭 £Intercom £自備須知 £主持人/司儀自述須知 £其他: |
|||||||||
備註 |
|
|||||||||
攝 錄 影 部 門 |
||||||||||
攝錄施作 |
£無 £演出團體自備 £外租公司 負責人: TEL: 工作人員:共 名 |
|||||||||
攝影需求 |
£無 £彩排劇照攝影 £演出中攝影(*禁止使用閃光燈,並配戴工作證) |
|||||||||
攝影位置 |
£無 £觀眾席: 排 號 / 排 號 / 排 號 £其他 |
|||||||||
錄影需求 |
£無 £攝影機: 機 £OB/SNG車: 台 位置: |
|||||||||
錄影位置 |
£無 £觀眾席: 排 號 / 排 號 / 排 號 £其他 |
|||||||||
導播位置 |
£無 £右舞台 £左舞台 £道具修補室 £其他: |
|||||||||
電源需求 |
£無 £中心電源: V 位置: |
|||||||||
備註 |
|
|||||||||
演 出 共 同 注 意 事 項 |
||||||||||
*演出結束後,將所有物品歸位並清理乾淨,垃圾帶至卸貨口外區垃圾子車放置。 *禁止使用迴紋針、大頭針等懸掛標示、軟景於翼幕或大幕。 *前台大廳禁止飲食,結束器材請歸回原位。 *前台結束器材由前台督導清潔、清點並歸位。 *後台結束器材由中心舞監清潔、清點並歸位。 *嚴禁破壞或污損設備、牆面及地面。 *禁止擅自開啟中心器材設備。 *使用本中心電源者嚴禁超載。 *開啟卸貨口鐵門裝卸車,請知會當天值班人員。禁止私自開啟大鐵門,如損壞需賠償。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