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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進步

    父親走了12年,當時遺留下了一台機車沒處理,我又還騎著大學時珍愛的追風,所以就一直放著,那時還在雲門工作,不是演出就是出國,所以始終沒時間辦理過戶或報廢,等到發現電子點火的方便,而且穿涼鞋腳也不會痛(追風不是循環國際檔,是要用腳背倒勾的倒退檔),再加上環保的因素,於是我就把追風報廢,改騎父親的光陽125,當時母親看我忙於工作,沒時間處理過戶手續,就幫我處理,不料就此開始受盡委屈,往來於監理處、戶政機關、法院及稅捐機關之間,因為父親往生後身分證繳回,所以無法正常程序辦理,承辦人員一下要母親去辦理父親的死亡證明,一下子又有遺產稅問題,一下子又要到法院辦理什麼繼承文件,每次不同的承辦人員總有不同的說法,跑來跑去弄到最後還是弄不出來,就暫時擱了下來。

     沒多久我又接收了哥哥的摩特車,於是父親的機車又被我閒置一旁,幾次想要報廢時母親聽了就有氣,又開始重述當年浪費了多少時間、跑了多少地方最後還不是白忙一場,算了吧,就留下來當紀念吧,於是我就年年牌照稅、燃料稅及保險照繳,每到驗車前就推去機車行修理,驗完車又放著留念,機車行老闆總是勸我,把車牌拔掉就好,反正是你爸的名字又找不到你,我心裡想父親一生清清白白,從不向人借錢更別提欠錢了,我怎能讓父親在走後留下欠稅紀錄呢?於是就每年花個幾千塊維持父親的清白。上個月搬離了父母親所購買的家,我試探性的又問了母親,這次母親終於想通,不再堅持留下來做紀念,於是我就趕緊去了監理所詢問報廢程序,及說明父親往生我沒有他的身分證等狀況,不知我該準備哪些文件,沒想到監理所替代役看到我有行照,一輸入電腦沒有任何欠稅紀錄,就說往生者不用身分證,只要有行照、車牌及死亡或除戶證明就可以了,我不知要去哪裡辦死亡證明或是除戶證明,就問戶口名簿可以嗎?結果替代役說可以,我立刻回家拆了機車大牌拿了戶口名簿又回到監理處。

    到了監理處從抽號碼牌,依序填寫一些表格,到拿到報廢證明及退還父親今年部分燃料稅的支票,然後到隔壁改支票領取人名稱,再到樓下兌現支票領完545元現金,總共花費不到20分鐘,這短短的20分鐘,在12年前卻是讓母親跑了幾天數個單位,還沒辦法處理,這短短的20分鐘,也讓我年繳數千元連續繳了12年,誰說我們的公務員不便民沒進步,在我看來進步可大了,這短短的20分鐘,比我拆機車大牌的時間還短,小小二顆生鏽了十幾年的螺絲,用板手怎麼拆都拆不下來,直到我去機車店借了工具後,才順利拆下了一個螺絲,另一個是直接用套統轉到螺絲斷掉,才拿下了大牌,這短短的20分鐘,使我終於放下心中多年的一顆大石,雖然報廢了父親的機車,但是在搬家時,我也像郎姐在寶島一村劇中拆下了門牌,把老家的門牌帶到了現在的住所,這樣如果父親想回來看我們時,就不會找不到回家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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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