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與CL
建構舞台的二條經緯線就是PL及CL,PL指的是PLASTER LINE,也就是所謂的鏡框線,定義上是指硬體鏡框的後緣,CL指的是CENTER LINE,也就是所謂的中心線,定義上是指舞台的中央線,整個舞台就是由這兩條相互垂直的基準線所建構而成,所以這二條線可以說是舞台上最重要的兩條線,舉例來說,要在舞台兩側掛上遮蔽穿幫的翼幕,就需要CL,假設翼幕開口14米,通常我們會說翼幕第一個(第三個)綁帶離CL700,而懸吊所依據的HANGING LIST(HANGING PLOT)最重要的就是以每一根吊桿離PL的距離來製作而成,通常CL在認知上比較不會出問題,因為鏡框(PROSCENIUM)的中央那一點就是CL的下舞台那點,問題比較會出現在CL的上舞台那點,因為二點成一線,只要上舞台的那點歪了CL就歪了,有人用最後一桿吊桿中心來當上舞台CL的那個基準點,以免吊桿中心線與地面中心線不是同一條線,有人用畢氏定理(3-4-5或6-8-10) 來找直角,因為CL與PL是垂直的兩條線,我比較喜歡利用鏡框來找等腰直角三角形的中分線,例如皮尺的0在一邊鏡框,26米在另一側鏡框,然後拿著皮尺13米的位置往上舞台走,當左右二段皮尺都拉緊時那個13米位置的點就是CL的上舞台的點,有了CL再降下要用的吊桿檢查吊桿的中心點是否正確。
問題比較大的會是PL,尤其是大陸劇場資料的PL位置,由於硬體鏡框的大小是固定的,不能滿足所有演出對於畫面大小的需求,他只是提供一個最大畫面的尺寸,所以傳統上我們會自己用懸掛沿幕及翼幕的方式來將畫面調整至我們設定的大小,這三十年來的現代劇場多半是增設一組移動式鏡框來提供更快速便利的服務,用可升降的燈光橋(LIGHTING BRIDGE)來取代第一道沿幕(TEASER/VALANCE),用可左右移動的燈光架(LIGHTING TOWER)來取代翼幕,因為燈具懸掛的位置、高度及角度會隨著舞台大小而跟著需要改變,所以這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方式,可是也因此造成了一些人對PL認知上的誤解,最常見的是有人用移動式鏡框的後緣來當PL,也有人用移動式鏡框的尖點或前緣來當PL,在台灣比較會發生的是將防火煙槽的鐵板來當PL,不管是移動式鏡框、防火煙槽或是吊桿,都是在硬體鏡框這些土木基礎工程完成後,才在舞台這個空間裡添加的設備,所以做為這些設備的基準當然事先完成的硬體鏡框這些土木工程,甚至硬體鏡框上如果有後來再裝設的裝飾線板,PL指的也不是這些後設的裝飾物。
大陸西化式的現代劇場起步較晚,再加上大陸劇場特有的特色,在移動式鏡框(假台口)與硬體鏡框之間都有可過人的寬度距離,因為做資料的館方因為不知道PL在西方國家的劇場有其嚴格的定義,所以提供的館方資料裡的PL位置通常都不是我們所認知的PL,以至於有時吊桿至PL的距離會誤差到1、2公尺之多,如果有不同版本的HANGING LIST吊桿至PL的距離不同,回頭去檢查平面圖上他定義的PL到底在哪,通常就會找到原因,到了2011的今天,許多包含上海北京等一級城市的知名劇場,館方資料裡的PL位置都是錯的,每當有人跟我爭論哪一條線才是PL時,我的感覺就好像是有人說他是爸爸懷胎十月才生下來般的奇怪,如果要用假台口後緣當基準線沒什麼不可以,只要燈光舞台舞監統一就好,但是基準線就不是PL而是假台口後緣,因為每個劇場的PL只有一條,不要再張冠李戴了。
舞台聖經劇場技術手冊BACKSTAGE HANDBOOK第262頁插圖,清楚定義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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