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電腦吊桿

         最近幾年,台灣出現越來越多的劇場採用電腦吊桿,這是世界的趨勢與潮流,歐洲國家由於越來越難找到年輕人加入技術劇場擔任flyman的工作,因此早在340年以前就開始發展以電腦吊桿來取代手動吊桿,雖然美國劇場至今仍是手動吊桿的劇場為最大宗(因為工會的勢力龐大與保障會員工作權的考量),但電腦吊桿的劇場也在逐漸增加當中。台灣第一個出現電腦吊桿的劇場是1987年開幕的國家戲劇院,至今也超過30年的歷史,但當時國家戲劇院的設計是電腦桿、電動桿及手動吊桿交錯分布,因此有不同需求的人可以各取所需,之後有越來越多的電腦吊桿的劇場出現,例如改建後的新舞台、新成立的淡水雲門舞集劇場、台中歌劇院、衛武營、本月即將開幕的台南台江文化中心,未來還有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及其他在前瞻計劃中打算升級改建的各個文化中心,與其說是令人開心,其實更多的是令人擔心,我總在會議中質疑與提醒想要升級為電腦吊桿的劇場是否有足夠的技術人員配置,如果只是設備升級為前瞻,而沒有增加技術人員的編制,災難必然發生,原本手動吊桿,操作與責任全在使用單位的演出團體,升級為電腦吊桿之後,操作及責任全在館方,電腦吊桿不是萬靈丹,有了新的玩具,管理者與使用者都需要適應,如果沒有足夠的教育訓練與配套機制,災難必然發生。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劇場的本質仍然是人的演出,有人就會有人為疏失,這些年在世界上電腦吊桿致人於死的新聞仍偶爾出現,有許多時候不是操作者的失誤,而是表演者自己的疏失,就像在路上開車技術再好遇到三寶一樣會發生事故,電腦吊桿的功能強大及速度快速,已經完全超過人的反應,但是表演的人無法如此快速的跟上電腦吊桿日新月異先進的功能,就像有的舞台設計喜歡把景做得非常宏偉巨大,但人一到了佈景前面就成了哈比人,無論是佈景或是電腦吊桿,都是為了襯托表演的人,表演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觀眾進劇場看的是人的演出,不是看宏偉的佈景或是功能強大的電腦吊桿。

          在荷蘭,很多文化中心的技術人員編制為2122人,舞監、燈光、音響、舞台、技術統籌及行政,在預算的考量下養不起足夠的技術人員,但是要能符合每天及每週最高工時的相關法令規定,只能讓技術人員一人多工(有第二專長),舉例來說,每一個時間(每天雙班制)都有燈光音響舞台舞監四人,但每組都只有一個人做不了事,於是大家都要一起參與別組的工作,例如大家一起卸車、一起掛燈、一起架設音響,不同的工作由該專職的人員指揮其他同仁一起完成工作,裝拆台期間每個人都會操作電腦吊桿控制台,但到了編程fly cue、彩排及演出,就只有擁有執照的專業fly man 可以來操控控台,其他人就算會編程也不可以執行其工作,因為有責任問題,也不只是會不會的問題,還有風險評估的問題,取例來說,如果有吊人的演出,他們的電腦吊桿是不允許吊人使用,需使用吊人專用的吊點馬達,但一樣進吊桿控制台編程操作,除了之前的風險評估評分之外,充足的排練與調整,就算通過完成所有的程序,只要當天flyman評估表演者的心態或狀況上不適合表演,就有權利不執行他的工作,既便是導演、演出劇團或是自己的長官,都無法要求或是改變他的決定,因為出了意外上法院要負起責任的是flyman,當然逼迫他不遵從自己的專業判斷的人也會有責任,但是flyman不能用其他人的要求當作理由來脫罪,因此編程、彩排及演出只能由擁有專業懸吊執照的Flyman來執行控台操控的動作,其他人無權代勞。演出團體也明白不是導演說了就算,太天馬行空的想法是有可能遭到拒絕,相對也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在技術排練來解除flyman的疑慮,以及通過風險評估,只要風險評估不通過,任何理由或是誰來說都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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