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製作1

       任何製作不管組織規模大小,通常是由三個部門所組成,1是編導設計等藝術家。2是行政人員。3是技術人員。這三個部門或許各自人數規模不一但絕對是缺一不可,一個好的作品縱使有藝術家絕妙的創意,但沒有好的行政及技術人員終究無法完整的呈現在觀眾眼前,再好的設計無法執行上不了舞台就等於是零,表演藝術不像文學或是繪畫,文章或是畫作完成了就是完成,他必須呈現在觀眾面前甚至是安全被執行直到拆台撤場才算完成,當然藝術家只管創意發想多半執行力不足,因為如何執行怎樣克服困難呈現本就不是他們的專業與責任,但有時過分堅持的結果往往卻是更令人遺憾的收場,藝術家難尋但好的行政及技術人員也絕不會是滿街都是,尤其是要能洞察藝術家虛無飄渺的言語中猜到藝術家腦海中的畫面,然後在有限的預算下忠實的落實呈現,這絕非易事,沒有藝術家的原創,空有超強的行政及技術人員也是枉然,有藝術家絕妙的idea,沒有行政的瞻前顧後與行銷宣傳,無法吸引觀眾買票進入劇場,預算不足綁手綁腳,雖說金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而有了藝術家好的創意與行政的強力宣傳,卻交給零零落落的技術人員來執行也是端不出一盤好菜。

       雖說台灣劇場比較是偏美式的走向,但由於票房市場的不夠大,規模完整的美式行政規模到了台灣卻成了少得可憐的迷你編制,從製作人、總經理(GM)、劇團經理(CM)、製作經理(PM)、票務、行銷、公關、宣傳……,到台灣可能只剩下製作人及執行製作,所以每個行政都是身兼數職,其實早期技術環境也好不到哪去,曾不只一次有人找我做TD,順便再兼舞監及ME,我只能哭笑不得的婉拒與解釋,但我也不是沒做過一人舞台的案子(TD+0 crew),或是裝台第1天及拆台加1個學生,就把一個禮拜的演出做完的案子,其實現在還是有許多小案子是1+2或3,這個1就是舞監加燈光設計加TD加ME,再加2或3個crew就完成一個案子所有的技術,包含舞台、燈光、音響音效甚至投影及追蹤燈,甚至我的一個朋友在某知名經紀公司當行政時,還做過行政兼技術兼主持人,開演前call館方大哥開燈,走到大幕前當主持人,說完回到後台當舞監call收燈,然後自己按大幕按鈕開幕,當預算不足時,就勢必是身兼數職的結果,可一心要多用如何能兼顧品質呢?真的有點強人所難,只有該職位的重要性被了解與重視,才不至淪為人盡可兼的角色。

       在沒有完整製作編制的情況下,成敗關鍵的靈魂人物就在舞監及執行製作這二人的身上,因為這二人就代表了技術及行政二個部門,雖說嚴格來講舞監不能算是技術人員(美式舞監是在演員工會),可是在製作期沒有其他技術人員加入時,舞監往往被視為技術部門的代表,甚至進了劇場也是,這兩個職位都是需要跨領域的能力,勇於負責與協調溝通,只會推責任說這不是我的事的人是做不好事的,不會做的事不利用機會去學永遠也不會做,誰生下來就什麼都會?當沒有其他人或其他人扛不起的時候就不能再「職務尊重」而看著演出砸掉,只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事不知道別人要做什麼的人是做不好自己的事,就像我大學時為了把土風舞跳好而去學芭蕾及爵士,就像我為了想把TD當好而去上舞監及PM的課程,因為我需要知道跟我工作相關的職務的人在做什麼,就像我為了當一個好的使用者而去國家劇院當管理者,把別人的需求考量納入自己的工作中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劇場工作是teamwork不是嗎?只有自己做好卻使得別人很難配合而無法做好是不會有好的結果,劇場是30人31腳的行業,個人是無法自己到達終點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z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