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工會下的劇場情況3

4小時show call的問題就在「沒問題,我喜歡這傢伙」這一句話中得到解決,雖然主辦商和工會頭子事先斡旋許久,告知工會頭子我們對於演出前準備時間的需求,我們也表現出一個值得被尊敬是個受人歡迎的好客人,但關鍵是在工會成員(show crew)願不願意配合,就在彩排結束後,工會頭子來問我晚上crew幾點回到劇場,我說事實上我只需要1800時一個音響來開系統讓我們可以試mini mic(技術性用系統測試換一個人與show call分開),其他人1900照show call回來就好,但是我需要一個flyman提前5分鐘回來準備,因為在house open前需要關大幕,工會頭子問那為什麼不能現在就關好大幕?我說因為1800演員要試mic啊,他說對,可是…….LA必須整點call,而且同部門的人call time要一樣),因為這樣又會陷入無解的難題,這時候拉大幕的crew就說:「沒問題,我喜歡這傢伙」,於是問題就順利的解決。

彩排前30分鐘因為我的intercom線不夠長,所以音響問了我會走動的範圍然後重新走線,可是他走在地上的線可能會讓我拉大幕的flyman絆到,因為大幕離fly操作區有一小段距離,而大幕開啟後1分鐘就有fly cue,所以我也沒想太多,就拿黑膠帶自己摸黑貼線,忽然有人拿手電筒幫我照,我對著光源說謝謝(看不到光源後的人),並解釋我只是把線貼好,因為大幕的操作繩在這裡,這條訊號線有可能造成我的flyman的危險,後來才知道幫我照手電筒的就是拉大幕的flyman,所以後來意外的是他說願意提前回來才解決了難題,其實劇場裡本來就是互相幫忙,你替他著想,他也會體諒你的難處,只是我以為我只讓工會的頭、另一個不知管啥的頭及舞台的頭都對我們的專業表現留下好印象,期待需要他們出面去喬show crew的時候能幫我們說些好話,沒想到還用不到他們show crew就自己願意配合,別小看一個小小的crew,在美國如果他不願意配合,沒有人可以強迫他,也無法沒正當理由找別人去換掉他的工作,因為做這決定的人就準備被告到死。

    首演結束後一落大幕,工會頭子就來問我明天的call time,因為他要在4小時 show call時間內給了明天的時間才能解call,所以所有crew就在觀眾還沒散完場,在1分鐘內得到明天來的時間後走人,而我用對講機問舞監後給的時間是1800試mic,其他人1830來pre-set,這個call全部違反舊金山工會的規定,什麼4小時show call,必須要整點的call,但是我知道工會頭子會搞定他,因為show crew喜歡我們,連謝幕時都在側台跟著觀眾鼓掌了幾分鐘,所以他就沒對我說任何話直接就給call,至於錢要怎麼算是他跟演出商的事,而演出中我也發現了在我旁邊run場燈的crew(應該是燈光crew),他整晚就只有一件事,就是聽我的cue控制場燈,而別人不能代替他他也不做別的事,所以他只推一個fade,開演前關場燈,中場休息開場燈,下半場開演前關場燈,謝完幕開場燈,如此而已,這樣1小時就要30幾美金(show call可能更高),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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