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好當責與賦權

以前大家談的是「負責」與「授權」,但是在21世紀的今天,「負責」與「授權」似乎在各行各業都無法應付快速多變的狀況,所以中國生產力中心出版的「當責」,與商周出版的「賦權」兩本書,,作者張文隆書中的內容正好符合取代傳統的觀念,除了「當責」與「賦權」之外,哈佛管理叢書出版的「Gung Ho」「共好」也是值得推薦的好書,書中的三個重要主旨:「松鼠的精神:做有價值的工作,海狸的方法:掌控達成目標的過程,以及野雁的天賦:鼓舞他人」,完全符合劇場之所需,由於技術裝台時間愈來愈少,演員上台時間愈來愈早,以往TDME說一動crew做一動的習慣幾乎很難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工作,甚至以前的程序:spacing、run through、dry tech.、tech. rehearsal到dress rehearsal,現在常常壓縮到crew都還沒練過換景,就要換景配合演員spacing,然後接著就是rehearsal,這時crew是否有「共好」及「當責」的觀念就成了成敗的關鍵,也只有在「當責」的前提之下,才有所謂的「賦權」。

中國生產力中心出版的「當責」書中,作者張文隆,簡單講述「負責」與「當責」的不同(P44):把重要文件及時寄出是responsiblty(負責),再確認對方確實收到是accountability(當責)。劇場工作多半無法一人獨力完成,需要大夥一同協助完成,在teamwork的團隊當中,就像傳接球般,接了別人傳來的球,再將球傳給下一個人,可惜許多人做事只急著把球丟出去,完全不管接球的人是否接到球,所以常有瞎忙做無效白費力氣的情況發生。而授權的人往往又想不清楚說不明白,以至於執行者雖心有疑惑,但未被有效授權,所以索性退到僅聽命行事照單全收,可是劇場工作不是工廠一成不變的作業,許多情形需要活的知識當機立斷,所以更需要「賦權」(有效的授權),帶頭的人只有一雙眼,無法顧到所有細節,只能靠有「共好」精神的團隊成員,在被賦權的當責者的帶領之下,才能順利有效愉快的完成工作。

現在劇場住四、五樓(40、50歲)的工作人員,有接觸到雲門實驗劇場的人,多半保有「當責」的訓練(雖然那個年代還沒這個詞彙),連我這個雲門復出後的孩子都是在「當責」觀念的訓練下長大,現在有了名詞與論述,反倒沒有了觀念與精神,甚至現在有些二、三樓的朋友已經當起了「賦權者」,但是卻是連「當責」的觀念都沒有,結果「賦權」變成了「不負責」,其實「見山是山」,然後「見山不是山」到「見山又是山」中間,是有一大段學習的路程要走,沒有一蹴可幾的捷徑,每當我接觸到年輕的賦權者,發現他們連事情原貌的所有步驟都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該做甚麼,只知道當一個「稱職」的賦權者,我很懷疑他底下怎麼可能有所謂的「當責者」及「負責者」呢?沒有了阿喜法則(ARCI)中的Accountable(當責者)及Responsible(負責者),再加上連所有步驟都不知道的Consulted(事先諮詢者),當然這個Informed(事後告知者)得到的就是哀哀唉不完,感覺像是亂了套,許多以往我們根本無法想像的狀況都出現,而得到的答案都是別人不好,都是別人的錯,其實以前的別人也沒多好,只是我們都當責的避免悲劇發生,如此而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z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