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劇場多久能夠沉淪4

    我在兩廳院任職統籌舞監時,有同仁認為我已經是管理者而非使用者,不應該還是用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事情,我舉了一個例子和他們分享,我說你去旅館早上起床後會整床單鋪棉被嗎?同事說當然不會,我付了房租幹嘛要做這些?我說那你到朋友家借宿也是如此嗎?同事說當然不是,以後還要見面做朋友,怎麼可能會這麼白目。我說這就對了,管理者不站在使用者的立場為使用者想,使用者怎麼會把管理者當朋友?管理者人少事多,如果使用者都把管理者當成朋友,他們會主動盡心的維護劇場設備,因為設備壞了他們也不方便使用,會憑添變數與麻煩,所以當使用者把管理者當朋友時,他會比管理者更愛惜場地設備,不但發現東西壞了會主動告知,甚至會動手幫你修理,例如燈泡壞了他不告訴你不換他就不能用,他怎麼會不主動幫你換?就像治安不是靠少數的警察來維持,要靠多數民眾自己守望相助,治安不好,民眾比警察還急,於是心念一轉衝突變少了,事情也愈來愈少。

     兩廳院的管理者當了十幾年的「館方大哥」,可是我一直都是對他們直呼名諱,後來愈來愈多人跟著我不再叫「大哥」,幾年前有一天兩廳院一個館方大哥跟我聊天時說:現在crew愈來愈沒大沒小,都直接叫我的綽號或是名字,我說那很好啊,這代表他們把你當朋友,只有朋友才會叫綽號不是嗎?不熟才會叫大哥,你就把他連名帶姓叫回去啊,每次我聽到有人叫誰「大哥」,我都會補一句:「大哥都在綠島」,漸漸的現在「大哥」已經很少在兩廳院出沒了,有時候剛進劇院做演出的小朋友甚至分不清誰是「館方大哥」,因為和諧體諒取代了衝突對立,大家都是為了買票進劇場看演出的觀眾做好服務的工作,管理者和使用者不在同一邊,怎麼會有好的演出呢?

     我不反對管理者使用攝影機,可是這種躲在攝影機後面監看使用者,像防小偷般得意的展示:這樣有人偷抽菸一下子就看到了。這樣的心態我無法認同,我可以體會在管理上的必要之惡,可是不用得意不用展示,更不用說因為管理人員不足,所以怕東西遺失,於是原有配備如黑紗、白紗、燈具的地排燈之類及燈控室音控室等都不准借用或進入,所以遇到沒有自帶音響控台及器材的小團體,連原有館方的音響設備都無法使用,或是連送貨來就走的廠商並沒有要留下來裝台,也被質問切結書簽了哦,沒在名單上罰錢,然後把人趕出劇場,這些管理方式是值得商榷的,原本二位專業的館方不是用這種方式來讓大家稱讚博得美名的,這樣防小偷的管理方式實在令人無法認同,我不得不提醒朋友們,這裡已經不是2個月前大家所認知專業的劇場管理,請之後不得不來的朋友們在心態上要做好心理準備,我也不認為在這樣的管理心態下的劇場,就算補了人又能有何改善,會有「專業」的人敢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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