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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一村北京站0205

    由於電腦走cue的新問題一直出現,從走不了cuecue裡面3桿只走2桿,或是電腦裡高度數據有跑但是桿子沒動,到每次吊桿到定位設定停止時不是太高就是太低(誤差甚至多達40公分),最後不得已我只好捨棄用「程控」(程式控制,也就是電腦走cue),而改為「台控」(控制台控制,也就是手動模式),沒了電腦的作怪電腦桿就成了電動桿,而定位不準的問題,由於我們沒有多餘人力去看定位喊停,所以只好再用賤招把電動桿當成是手動桿,用看膠帶位置來定位,所幸他們的懸吊系統是重鐵平衡式有重鐵架(像國家劇院),而不是無重鐵架的捲揚機式(像國館),所以我只需在懸吊結構上貼膠帶基準線來對齊重鐵架底緣,唯一問題是低定點時重鐵架太高無結構可爬,所以我只好站在隔壁桿的重鐵架上面抓著鋼索,再降下吊桿,讓吊桿的重鐵架往上帶我到半空中,用腳勾住重鐵架空出雙手,將膠帶貼完再乘重鐵架下來,然後演出時就按了按鈕轉身抬頭看重鐵架,到了膠帶基準線再按停止紐,雖然還是有一些誤差,但是1、2公分比起3、40公分的誤差要好太多了。

    與館方聊天時提到工作量的問題,他們舞台只有4個人,還有一個觀眾席400人的小廳要顧,我說我可以體會,因為我在台灣的國家劇院當舞監時,常常每月超時到100個小時,沒想到他說:100個小時,我多希望是100個小時,一天正常8小時,我們這常常是24小時連著幹,我一天超時16個小時,不用10天就超過100個小時,多羨慕你,這使我想到第一站廣州3天沒睡紅著眼的吊桿師傅,也讓我想到出發前在各縣市文化中心訪談的館方,更讓我想到在網路新聞上看到俊哥發飆的新聞:我們是為全民服務,這種一個月只來半個月的員工,我還要付她一個月的薪水,議員怎麼能為這樣的人背書,只看俊哥拿出員工出席紀錄表發飆解釋時,就看議員趕快帶著這名開記者會控訴的小姐草草離開,又讓我想到大陸吊桿師傅說的話:這活就得這麼幹,沒辦法也得這麼幹,幹不了就快走,排隊等著幹的人多著呢。

    這也讓我想到3月開始藝文界要適用勞基法的問題,一天8小時就算加班,一天最多只能12小時,284小時,怎麼可能不違法?正常星期五首演,每天從早09002200一天11個小時,星期六演午晚場從1200~22008個小時,星期天演午場晚上拆台,從1200~240010個小時,正常1周就差不多73小時,如果第二周續演,一周總共只剩11個小時怎麼演?crew全部換人?那舞監、TD、ME怎麼換?想到了日前以協會理事的身分與大聲公一同拜會勞委會時,長官們一聽我們正常是ㄧ天工作是11個小時,還說不要為了賺錢把身體弄壞,到時連命都沒了,我說不是我愛賺錢,而是這個行業就是如此,大部分在這個行業裡的人都是如此,這是每天上班8小時的上班族無法體會與理解的,而看似關心勞工的官員們在提到加班費時,讓我感覺又搖身一變成了資方代表,變成資方付出金額不變,為了適法如果你時薪原本是150元,適用勞基法後就變成約121元,還在最低時薪95元之上,所以資方不會違法,看起來勞基法只是增加困擾與減少收入,根本不是保障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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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u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