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5          

    人不是機器,是人就會錯,對於錯誤的發生,每個人面對的態度也不盡相同,多數人會選擇裝傻、粉飾太平,賴不掉的時候就開始推責任,都是別人的錯,反正自己沒錯,到最後沒有旁人可以推責任時,有的人「見笑當生氣」,有的人才心不甘情不願的認錯,認錯似乎是ㄧ件要人命的事,因為當人為疏失造成設備損壞時,彷彿「認錯」就等於「負責」然後又等於「賠償」,大家多半是因為害怕賠償的結果,所以才會打死不認錯,關於是不是由肇事者個人直接賠償,有不同的看法,這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我的重點是「認錯」這個問題,因為認不認錯直接關連到的是負不負責的問題,重點是負責任的態度問題,認錯當然是負責任的表現,可是有時候認錯不但不直接等於賠償,反而得到別人的原諒,對你負責任的態度有了好感,甚至也就不用你賠償,但是也不是把認錯當成是口頭禪或是免死金牌,以為只要認錯就會每次都能逢凶化吉,然後不在乎的恣意胡作非為。

    至於究竟是負什麼責?這是一個很虛無飄渺的問題,就像是常聽到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可怕,主事者負政治責任就是下台,行政責任的記過或免職,如果有法律問題,就去面對司法,可是造成的損失呢?好像很少要當事人直接賠償,因為因公而造成的損失,似乎很少直接叫承辦人員去面對賠償的問題,不像是自己開車撞到人,當然是由肇事者自己去負所有的責任及後續賠償的問題,所以館方真要追究責任要求賠償,找的一定是團體而不是個人,因為演出團體是每一個來工作的人的雇主,所以當然是找雇主來解決賠償的後續事宜,至於團體會不會要找他找來工作的人負責賠償,就要看各個團體了,一般說來,因為做工的人賺的是工錢,並無利潤可言,了不起工錢讓你扣光而已,所以我自己雖然歷經災難,所幸還沒有遇到團體要我掏腰包「負責」,但是我聽過團體要器材公司負責賠償,就直接從器材費中扣除,或是有人為了怕團體囉嗦,寧願主動自己掏錢了事。

     很多時候,追究責任要的只是一個「認錯」的態度,因為你認錯,才能在錯誤中學習成長,才會有所警惕,也才能避免相同錯誤再度發生,很多團體的老闆在乎的不是只有錢的問題,多數老闆在乎的是花錢有沒有買到教訓,知不知道發生的真實原因到底是什麼,要如何避免悲劇重演,甚至有很多時候館方一開始並沒有一定要你賠償,而是因為沒有人認錯,沒有人要負責,或是因為有錢大爺的心態,反正老子賠錢就是了,有時是因為態度的問題才逼使館方非要你賠償不可,通常意外發生造成設備損害,面對館方,我都是第一時間就先認錯道歉,並且表明願意負責的態度,因為不管責任在誰,發生事情總是給人添麻煩(不管是要連絡人來處理或是寫報告,都是跟錢沒關係卻是會發生的處理步驟),而後才是檢討原因,再來才是如何解決或是賠償,通常你誠心的認錯道歉,往往館方都會儘量協助,甚至有時也就不用你賠償,而與館方良好的互動有時就是從「認錯」開始,「認錯」不是只有舞監或是TD才應該有的態度,而是每一個會犯錯的人都應該選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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